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实习实施细则
2020-03-24 15:4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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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实习和实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实习和实训的质量,按照学院教务处对实习和实训工作的要求,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习和实训大纲,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实习实施细则。

一、管理规章制度

以分管教学的院长为组长,教育论专业教师为副组长的管理体制。

1.实习带队教师必须按照实习计划和实习要求,认真落实实习各项工作(实习学习的联系,学生的食住,安全保障,与指导 教师的联系),实习期间不参加与实习无关的活动,实习工作认真负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服从实习领导小组的领导,服从实习学校的安排。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校和离校,保持每周一次与学院的联系,向本院实习带队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本院实习带队教师要不定期通过不同的方式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督促实习学生按实习要求完成各项实习内容,工作认真负责。

3.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实习学校对教师的要求进行班主任和教学工作,以及本教研组工作,积极配合组长,团结同学,齐心协力搞好实习工作。

4.在实习期间,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严格贯彻“六个不准”条例(不准赌博,不准打架斗殴,不准酗酒,不准私自无假离校,不准提前回校,不准做不符合教师和大学生身份的事情),若违反以上规定将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实习资格。

5.实习小组组长必须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及学院领导),关心和爱护同学,做好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强化安全意识。

6.实习学生必须坚持教学“六认真”和班主任工作“八到堂”,对实习期间表现差、实习任务未完成者将进行严肃处理,视其情节降低成绩等级或评定为实习不合格。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进行实习验收,教学效果不合要求者评定为实习不合格。

7.实习学生回校后积极上缴实习材料,积极参加本院的教育实习汇报课和优秀实习学生的评定。

二、安全管理制度

1.本院的教育实习安全管理由分管教学的院长负责,本院教育实习带队教师负责实施。

2.在实习之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实习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实习带队教师对实习过程中的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对学生进行说明。

3.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对实习过程中学生的安全进行督查。

4.实习带队教师在日常的管理中要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工作的首位,加强生的安全意识,加强生的安全管理,帮助学生做好实习各环节的安全工作。

5.在实习过程中,实习带队教师要强调实习学生的请假纪律, 注意学生在请假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在节日和周末要求实习学生注意安全,定时向实习带队教师汇报安全情况。

6.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实习离校前向本院签定实习安全责任书,每周至少一次向本院汇报安全情况。

三、实习成绩管理和实习评优管理制度

1.教育实习成绩的管理规章制度:

1教育实习成绩的评定是对学生教育实习过程的表现和教学效果的肯定,教育实习成绩的评定必须客观和公正。

2教育实习成绩的评定要包括以下因素(实习前的试讲成绩, 实习前和实习过程中的在校表现,实习效果,实习带队教师的评定),在以上的各因素中进行综合评定。

3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对实习成绩的评定进行监督。

4实习成绩的等级按照优秀10%,良好60%,中等30%评定。

2.实习学生评优的规章制度:

实习学生评优是对优秀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充分的肯定, 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教育实习,激励学生在下届教育实习过程中有更优秀的表现。

1实习学生评优必须客观和公正。

2参加实习评优的学生必须在实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中产生。

3参加实习评优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实习学生教育实习汇报课和教学技能比赛(说课和课堂教学),在比赛中成绩最好的学生上报评优。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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